中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点任务清单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完善党委会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自身建设措施等,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国之大者”,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氛围。针对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议事决策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班子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4.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5.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化,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加强党内法规学习贯彻,细化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学院实际的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6.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菏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7.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常态化,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学院党委会、专题会议、工作调度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定期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9.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全环境立德树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化师生思想教育引导,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组织开展好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0.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廉洁文化“四个文化”进校园,对“进红色展厅、听红色故事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实践活动作出制度性安排。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1.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学促学带动作用。实行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提高中心组学习质效,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五、发挥党委全面领导作用
1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13.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省市委和上级教育部门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
1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配套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强化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15.按照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公开各项党务信息,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畅通党组织和群众沟通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权利,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6.抓好《山东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落实落地,加强风险隐患分析预警和整改纠治,抓好重点人、敏感人教育稳控,重点防范线上串联和线下聚集,确保重要敏感节点政治安全。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7.加强课程教材审核把关,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防范化解学校重大风险。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8.守紧守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明确具体任务,加强对各类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和校园网站、报刊、新媒体等的审核把关。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19.加强舆情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舆情研判预防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舆情实时监测预警,加强实战演练和骨干培训,及时稳妥处置各类舆情,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加强顶层设计和高位谋划,强化校地联动,开展师生宗教信仰情况摸底排查,落实好师生宗教信仰动态监测制度、月报制度和应急报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1.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底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八、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22.制定学院基层党建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推动学院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3.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实施系部党总支突破行动,党委书记带头讲好“党建第一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指导系部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探索破解“中梗阻”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4.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明确重点任务。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讨论和决定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等重要事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5.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6.党委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至少谈话1次。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27.强化政治引领。制定关于加强青年教师政治引领的指导性文件,全面落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联动”培养联系制度,将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必答题”之一,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的政治引领。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8.举办学院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比赛,提升履职能力,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创新,遴选一批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9.持续开展系部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过程性检查、述职评议考核、共性问题通报、个性问题指导,规范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的有效运行。针对议事决策规范提升年“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持续督促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
九、统筹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30.落实学院干部队伍建设3-5年工作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1.进一步落实干部任期制,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鼓励转任专业技术岗位或轮岗交流,畅通干部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2.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实施年轻干部“薪火工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3.加大专业化干部选任力度。从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直接选用干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科研机构行政管理干部。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4.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5.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严查诬告陷害等工作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
36.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强化人才“引、育、管、用、服”机制创新。开展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和教育人才集聚雁阵行动,力争引进、集聚若干专业领军人才,打造教育人才集聚高地。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37.持之以恒抓好《中共菏泽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定期向市委报告贯彻执行情况。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38.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为师生办实事,建立健全师生诉求接办平台,及时解决并反馈诉求。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39.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师生的作用。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考核监督,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0.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每人每年确定 1至 2个重大调研课题,至少开展 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带队到基层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党委会每年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汇报。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1.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实施“一线工作法”,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到基层调研做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发展改革、学科建设、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六个必问”。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十一、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2.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学院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任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积极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4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执行力。
牵头单位:纪委。
44.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开展财务风险点排查整治,督导出台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和后勤服务外包事项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行为。
牵头单位:纪委。
45.深入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文化研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牵头单位:纪委。
46.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牵头单位:纪委。
47.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掌握其履职和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
牵头单位:纪委。
48.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
十二、支持学院纪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49.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学院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纪委。
50.坚持每半年与学院纪委专题会商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推动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纪委。
十三、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
51.按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巡察整改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2.深化内部巡察,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巡察整改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四、加强对学院统一战线工作、群团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53.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做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工作。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54.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群团改革,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团委。
十五、推动责任落实
55.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召开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作出部署。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
56.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形势,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
57.按要求向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58.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对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推动解决,整改情况在适当范围通报。年度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反思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
59.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牵头单位: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0.严格按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六、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61.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学院党的建设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对外交流合作、招生就业等深度融合,聚焦人才引育、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研究确定学院发展方向和年度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文件,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台账,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2.开展“攻坚克难 创优争先年”活动。研究确定攻坚项目,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配合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3.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围绕卫生类、康养类、现代服务类优化专业布局,积极申报新增相关专业,以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引领带动学院内涵发展。
牵头单位:教务处。
配合单位:各系部、院属各部门。
64.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健全创业活动、双创大赛、项目培育无缝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专创融合”,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等双创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全面释放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推动“实习+就业”一体化新模式。
牵头单位:就业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系部、院属各部门。
65.实施职教高地建设工程。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围绕本市优势产业集群组建一批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市域产教联合体,深入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积极打造职教高地“升级版”。
牵头单位:党委(院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系部、院属各部门。
十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66.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多方联动持续开展疫情、消防、食品等学院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院-系部-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用好《山东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手册》《山东高校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工作手册》,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日常咨询服务,精准进行重点帮扶干预,最大限度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配合单位:各系部。
中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